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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肃省鼓励执业医师办私人诊所
加入时间: 2016/8/29 浏览次数:
 

省卫计委转发国家卫计委《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》

  鼓励执业医师办私人诊所

  每日甘肃网8月25日讯(西部商报首席记者金奉乾)为指导各地加强“十三五”期间医疗机构设置管理,8月24日,甘肃省卫生计生委转发了国家卫计委《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(2016-2020年)》(下称“指导原则”)。

  《指导原则》指出,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,建立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;进一步健全农村医疗服务网络;促使城市各级各类医院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、县级医院、乡镇卫生院、村卫生室层次清晰,结构合理,功能到位,利于发挥整体效能,构建有序的分级诊疗模式。鼓励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二级医院转型为慢性病医疗机构。

  加快推进社会办医成规模、上水平发展,将社会办医纳入相关规划,按照一定比例为社会办医预留床位和大型设备等资源配置空间。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,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数量和地点的限制。优先设置审批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、资源稀缺的专科医疗机构。鼓励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执业医师举办私人诊所,探索成立医师工作室(站)。《指导原则》明确,严格控制医疗资源丰富的中心城区的公立医院数量,新增医疗机构鼓励在中心城区周边居民集中居住区,以及交通不便利、诊疗需求比较突出的地区设置。控制公立综合医院不合理增长,鼓励新增公立医院以儿童、妇产、肿瘤、精神、传染、口腔等专科医院为主。

  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床位规模的不合理扩张,每个病区床位规模不超过50张。重点控制三级综合医院床位数,原则上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三级综合医院床位总数不得超过区域医疗机构床位总数的30%,不超过区域医院床位总数的35%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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